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确保校园环境安全,现决定对全校范围内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回收时间:[2024年3月18日14:00]至[2024年3月18日16:00]
二、回收范围:各教学、科研、毕设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室废液、过期化学品、化学品包装物等。
三、回收流程:
1. 请各实验室提前对危废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包装完好,按要求张贴相应标识。携带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以便现场核对。
2. 在规定时间内,将危废送置危废暂存间,以便工作人员统一称重收取。
四、注意事项:
1. 严禁将普通垃圾与危废混放。
2.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以确保回收工作顺利进行。
3. 请各实验室积极配合,逾期未处理的危废将由实验室自行负责。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危废回收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环境。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实验中心管理人员联系。
联系人:王朦
联系电话:15933960207
环境技术研究与实验中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