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保障本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请各相关教学单位指定专人按照2021年6月下发的2021-2022第一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所需化学品上报的通知要求,按照实验中心负责全校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及相关单位负责属地实验室开设课程所需常规化学品的原则再次对本单位所需化学品进行统计核对,如需实验中心补充采购化学品请于9月2日前上报实验中心,避免出现因化学品缺失影响实验教学活动正常开课。
实验中心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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